該關另指出,近來國人關心的食安問題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,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物、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,不論是否係以快遞方式報運進口,均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別,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;輸入前述產品非供販賣,且其金額、數量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或經該署專案核准者,得免申請查驗。
為落實海關執行邊境管制,該關呼籲相關業者配合辦理,以加速貨物通關,提升服務品質。